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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字体【 】  【日期:2014-2-17】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管理员】    【 关 闭 】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省委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党员中分批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实现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省委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推动机关干部下基层,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 “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我省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贪图虚名、急功近利,不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与民争利,唯我独尊、作风专断;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受、讲究排场;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必须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加以解决。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谱写美好安徽建设的新篇章。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省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行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开展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声共气、血脉相连。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通过开展活动,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做到关键时刻敢于负责,重大问题勇于担当,复杂局面善于驾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时代和人民的业绩。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通过开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克己慎行,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决策、上项目加强调研论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群众意愿,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不思进取思想,着力破除特权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上。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用整风的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3.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实践上,使广大干部在实践中接受教育、锻炼作风、增强本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新气象。
4.坚持分类指导。严格贯彻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分别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5.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会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省委常委同志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省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省党政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直属企业、高等学校;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特别是发生在江淮大地上的光辉革命事迹,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结合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上门走访、个别谈心、民意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听真话、听实话,充分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要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纠正一切脱离实际的做法,杜绝“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反对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力戒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严格管理和控制财政预算,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活动,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
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别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用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认真贯彻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取民意、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外宾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第一批单位开展活动期间,第二批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精神,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同时,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六、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张宝顺同志任组长,王学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李锦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王宾宜、王炯、唐承沛、曹征海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炯同志兼任。
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不要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努力取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2.搞好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走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3.紧密结合实际。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效果。
全省各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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