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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14-12-9】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项目办】    【 关 闭 】

皖教秘〔2014〕52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厅〔2013〕10号),全面提升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国家改薄办《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要求,现就我省各县(市、区)编制2014-2018年“全面改薄”规划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划原则

(一)坚持“保基本、兜网底”的原则。“保基本”是“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根本原则,也是编制“全面改薄”规划的工作要求。各地要立足“保基本、兜网底”,对照基本办学标准,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每个地区和每所薄弱学校的改造规划和实施项目,切忌盲目提高标准和擅立项目,更不能利用标准化实施资金搞所谓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贴金工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逐校规划的原则。以校为单位,摸清底数,按照每所学校都要有建设计划书、平面规划图的要求,详细清查教育教学、学生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及各类附属设施等方面的现状,分析确定每所学校办学条件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并编制每校的建设计划书,做到“一校一方案”。对于确需新建、改扩建的学校,要认真进行校园规划,编制功能分区合理的平面规划图。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规划编制要求,科学确定每所学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设备配置数量、投资需求,编制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坚持统筹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寄宿学生实际需求、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等因素,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市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分协调,做好本规划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规划、标准化建设规划、均衡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之间的衔接,规划中的数据与各类相关统计数据的口径要相统一,相关标准内容要一致,实施的进度、步骤要求要相互协调,通过合理的规划,增强协同效应,发挥教育资源配置最大效益,切实解决目前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规划依据

今年11月份,根据国家改薄办的要求,结合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检的“门槛”要求和基本标准,以及我省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标准,省教育厅编制下发了《安徽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标准》和《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皖教秘基〔2014〕82号),这两份文件既是今后标准化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基本标准,也是编制本次规划的基本依据。

今年7月,各县(市、区)已经制定上报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实施方案》、2014年至2018年“全面改薄”资金需求表和绩效目标表,并通过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的联合审核,确定了各地“全面改薄”工作的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和绩效目标。各地已经通过审核认定的《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实施方案》、资金需求表和绩效目标表是制定本次规划的重要基础。

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对照《安徽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标准》和《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对两个标准中提出的、本地《实施方案》中未能体现的部分进行修改补充。各地规划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三部委办公厅〔2014〕5号文件规定的底线要求(附件1)。我省《实施方案》是按照2014年薄改计划中央和省专项资金的5倍,估算2014—2018年薄改计划专项资金额度,并下达各地。各地依据下达额度制定上报了《实施方案》。因此,本次规划如无大的调整,原则上不得突破各地已上报省里《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资金额度。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同一项目。到2018年底,凡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全部完成。

三、经费保障与实施范围

各地要按照分级办学、以县为主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将项目建设落到实处,保障规划的实现。要加强对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形成合力。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重点保障学校基本运行需要和校舍维修改造;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支持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扩充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内容,将信息化建设和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纳入支持范围;初中改造工程重点支持农村初中必要的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

目前暂未列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层次。

四、工作安排

(一)核实登记缺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前次制定“全面改薄”实施方案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新的标准,逐校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凡是列入缺口清单的均应纳入项目规划。每一所学校的缺口清单须经责任督学签字,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存档,作为汇总、备查和公布的依据。

(二)逐级审核汇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当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缺口清单。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缺口清单。重点审核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内容是否合理,工作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模豪华建设问题,是否有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嫌疑,资金来源是否明确具体,县(市、区)承担资金是否落实等。

(三)制定年度计划和项目库。合理确定2014-2018年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和项目库,尚未通过义务教育均衡验收的县区可以结合验收进度适当调整年度任务。省里将对提前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的县区在资金安排时给予倾斜。

(四)按时上报。12月15日前,由各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区的规划文本及汇总表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规划项目要同步录入“全面改薄项目管理系统”。

联系人:省教育厅项目办 朱永国,电话:0551-62818613。

附件:

1.《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

2.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3. xx市截至2013年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表

4. xx市截至2018年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情况表

5. xx市全面改善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总任务表

6. xx市201x全面改善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年度任务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8日

教基一厅 [2014]5号

附件2

附件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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