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文件
六教人〔2014〕56号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六安市第三批中小学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2014〕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第一第二批考核的通知》(六教人〔2014〕31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学校考查、考核和推荐,市教育局组织评定并进行公示,现决定授予姜蔓等46名教师“六安市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章琳等200名教师“六安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称号(名单见附件2)。
各地、各校要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2014〕5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六教人〔2008〕15号)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引领作用。各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带头加强师德修养,精心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六安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安市教育局2014年11月25日
附:1、六安市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