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镇党委、政府对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及教龄补助发放工作高度重视,协调相关单位,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埠镇中心学校。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于元月8日,召开了杭埠镇各村负责人会议,加大宣传民师(代课教师)认定工作力度,合理安排各村有序进行民师(代课教师)登记工作。元月13日正式开展工作,进行认定工作的第一步:摸底登记,分日期与各村原民师(代课教师)见面,初步登记民师资格、教龄等情况,以便下一步进行核实工作。
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严格落实省、县政策,全心全意为民师(代课教师)做好每一项工作,热情服务,受到前来办事的原民师及家属的一致好评。(特约通讯员:盛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