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汊河中学、桃溪中学、舒城一中、龙河中学:
报来《关于高中毕业班开展研究型学习的报告》收悉。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皖教秘〔2013〕286号)精神,“今后,中小学校除了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双休日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补课”和县教育局舒教基〔2013〕76号文件精神,同意你校高三年级在每个周六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必须严格规范活动行为,不得突破范围,不得突破时间,不得组织补课,不得收取费用,且要确保师生安全。
此复。
舒城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8日